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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华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南华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04

  对符合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政策的考生,按下列规定录取:

  1、录取规则。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文化、专业成绩按4:6的比例计总分排序录取,总分相同时,英语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2、录取时按文科、理科分别录取,或按生源省市政策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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