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生源省控制分数线(不限单科分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
2、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100 + 3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 = 文化分数 + 专业分数)。
推荐查看:2013年重庆市艺术类专业联考分数线
来源:重庆文理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04
录取规则
1、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生源省控制分数线(不限单科分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
2、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100 + 3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分数择优录取。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 = 文化分数 + 专业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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