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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江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内江师范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04

  录取原则

  1、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考试院制定的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根据志愿按专业和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弱色盲;音乐表演(舞蹈方向)、音乐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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