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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15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湘潭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6-05-20

  录取原则

  湖南、北京专业成绩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联考合格线,其他省份专业成绩要求执行我校校考合格线,文化成绩要求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有关规定。

  对使用校考成绩省份的进档考生,按考生志愿、专业和文化考试的综合成绩、综合素质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换算方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成绩×0.6×3.75+文化成绩×0.4。对使用联考成绩省份的进档考生,按考生所在省(市)及我校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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