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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戏曲学院2016年本科录取规则

来源:中国戏曲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6-05-19

  录取

  1.我院录取时不分艺术文、理科,自主划定高考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 。自划线根据我院不同专业的特点, 全面考虑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 并参考北京市2016年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而划定。

  2.考试全部结束后,我院将根据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对专业合格、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的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含戏曲文学和国际文化交流招考方向)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含戏曲舞台设计、舞台灯光设计、化装造型设计招考方向)及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戏曲服装设计招考方向) ,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将专业成绩60%、高考成绩40%相加,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 其他专业及招考方向,高考成绩达到我院录取自划线,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3)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成绩较高者。

  3.我院将于7月30日前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可登陆我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请考生务必准确填写通信地址、收信人和联系电话。

  相关链接:中国戏曲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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