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
1.普高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10分、色彩110分、速写8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长沙市、益阳市考生到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考试;株洲市考生到湖南工业大学考点考试;湘潭市、娄底市考生到湖南科技大学考点考试;衡阳市考生到衡阳师范学院考点考试;邵阳市考生到邵阳学院考点考试;岳阳市考生到岳阳市招办直属考点(岳阳中学)考试;常德市考生到湖南文理学院考点考试;郴州市考生到湘南学院考点考试;永州市考生到永州市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永州市第四中学)考试;怀化市考生到怀化学院考点考试;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考生到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考点考试。考试所需绘画工具、颜料自备。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7日至8日到相应的考点报到缴费(其中,长沙市、益阳市考生到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报到,长沙市内五区的考生7日上午报到,长沙县、望城区、
浏阳市、宁乡县四县〈市、区〉的考生7日下午报到,益阳市的考生8日上午报到),1月9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3)请考点及考点所在市州招生考试部门各派一名考务人员于2016年1月5日下午到我院报到,参加6日上午9:00召开的考务会议,领取相关考务资料。考试结束后,请各考点按照我院的时间安排将有关考务资料送达指定地点。
(4)我院委托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招生考试部门对设在本辖区考点的组考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2.职高美术类
考试时间安排与普高美术类相同。2016年1月8日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
(三)服装类(职高)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静物素描80分(考试时量150分钟)、服装设计110分(考试时量180分钟)、服装纸样设计110分(考试时量150分钟)、服装工艺90分(考试时量120分钟),满分39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8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9日至12日。考试所需绘画工具、剪裁工具等自备。
(四)服饰艺术与表演类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项目 |
分值 |
|
T台模特 |
平面模特 |
|
形体测量 |
120分 |
100分 |
上镜效果 |
40分 |
60分 |
T台表演和展示 |
100分 |
80分 |
知识问答和才艺 |
40分 |
6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报到缴费,1月4日至7日考试。考试所需CD音乐碟、道具等自备。
(五)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类别 |
考试环节 |
考试科目 |
分值 |
编 导 类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
120分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
面试 |
自我介绍 |
10分 |
|
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 |
40分 |
||
回答考官提问 |
30分 |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笔试 |
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 |
50分 |
面试 |
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 |
100分 |
|
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 |
15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编导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8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9日至12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2)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13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14日至16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16日上午8:30~9:30。
(六)表演类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身高与形象50分、专业技能220分、文艺常识3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至4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1月5日至10日。
(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临摹120分、书法创作120分、国画6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9日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报到缴费,1月10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八)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科类 |
考试环节 |
考试科目 |
分值 |
影视节目制作类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 |
100分 |
电视画面组合 |
100分 |
||
电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
摄影摄像类 |
面试 |
自我介绍 |
10分 |
摄影作品分析 |
50分 |
||
回答考官提问 |
40分 |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 |
100分 |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影视节目制作类和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影视节目制作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至4日报到缴费,考试(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2)摄影摄像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至4日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1月6日至8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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