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我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省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含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下同)、服装类(职高)、服饰艺术与表演类、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11个专业类别,由我院统一组织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凡报考艺术类专业(含按艺术类招生的所有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相应或相近的专业类别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专业合格资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有关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我省将于2016年1月25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省统考合格资格线,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不另行发放合格证)。
2.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高校美术类专业、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省外民办高校(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除外)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类专业)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设点组织校考的高校(专业)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上述高校(专业)以外的,可在我省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
3.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服饰艺术与表演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表演类、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等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统一考试术科考试大纲》(见〈湘教考命字[2011]3号〉),编导类考试执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试大纲》(见〈湘教考命字[2013]2号〉),以上考试大纲可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看,服装类(职高)考试内容以省教育厅《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基本要求和考试大纲》(见〈湘教通[2013]474号〉)为准。
二、专业统考安排
(一)音乐类、舞蹈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1)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
考试科目 |
占总分比例 |
|
1 |
主科(任报一类) |
声乐(注:考试曲目必须在《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专业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中选定) |
60% |
舞蹈(注:考试内容为基本功与舞蹈剧目) |
|||
钢琴 |
|||
器乐 |
|||
2 |
视唱 |
10% |
|
3 |
练耳(笔试,30分钟) |
10% |
|
4 |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 |
10% |
|
5 |
副科(注:主科为声乐的考生,副科从钢琴、器乐、舞蹈中自选一项;主科为非声乐的考生,副科一律考声乐) |
10% |
(2)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
序号 |
考试科目 |
占总分比例 |
|
1 |
理论作曲 |
①和声(笔试,180分钟) |
25% |
②作曲(笔试,180分钟) |
25% |
||
③钢琴 |
20% |
||
2 |
视唱 |
10% |
|
3 |
练耳(笔试,30分钟) |
10% |
|
4 |
音乐基础理论(笔试,120分钟) |
10% |
舞蹈类(即音乐类专业考试中主科为舞蹈的考生)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考生直接参加音乐类专业考试,其成绩既是舞蹈类专业考试成绩,也是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
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专业基本功和专业条件等,要求: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②以声乐、舞蹈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③专业基本功与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只计合格与不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能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和舞蹈类专业。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考试于2016年1月8日至17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考生凭《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按批次分主科门类(声乐、舞蹈、钢琴、器乐、理论作曲)进行,考生报到时间安排如下:
顺序 |
主科 |
地区 |
时间 |
第一批 |
声乐 |
长沙、株洲、湘潭、 常德、张家界、益阳 |
1月8日上午 |
第二批 |
声乐 |
衡阳、邵阳、岳阳、娄底、 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 |
1月8日下午 |
第三批 |
舞蹈 |
全省各市州 |
1月9日上午 |
第四批 |
钢琴、器乐、 理论作曲 |
全省各市州 |
1月9日下午 |
(报到地点: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德乐楼(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
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①主科、副科、视唱三项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左家垅)考试;②练耳和音乐基础理论在湖南师范大学北院“至善楼”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试,统一安排在1月10日;③和声和作曲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德乐楼教室考试,统一安排在1月11日;④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安排见考生现场报到时所发《音乐统考考生通知单》;⑤考试所需的道具、乐器(钢琴除外)自备。
(二)美术类
1.普高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10分、色彩110分、速写8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长沙市、益阳市考生到湖南师范大学考点考试;株洲市考生到湖南工业大学考点考试;湘潭市、娄底市考生到湖南科技大学考点考试;衡阳市考生到衡阳师范学院考点考试;邵阳市考生到邵阳学院考点考试;岳阳市考生到岳阳市招办直属考点(岳阳中学)考试;常德市考生到湖南文理学院考点考试;郴州市考生到湘南学院考点考试;永州市考生到永州市教育考试院直属考点(永州市第四中学)考试;怀化市考生到怀化学院考点考试;张家界市、湘西自治州考生到吉首大学张家界校区考点考试。考试所需绘画工具、颜料自备。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7日至8日到相应的考点报到缴费(其中,长沙市、益阳市考生到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报到,长沙市内五区的考生7日上午报到,长沙县、望城区、
浏阳市、宁乡县四县〈市、区〉的考生7日下午报到,益阳市的考生8日上午报到),1月9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3)请考点及考点所在市州招生考试部门各派一名考务人员于2016年1月5日下午到我院报到,参加6日上午9:00召开的考务会议,领取相关考务资料。考试结束后,请各考点按照我院的时间安排将有关考务资料送达指定地点。
(4)我院委托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常德市、郴州市、怀化市、张家界市招生考试部门对设在本辖区考点的组考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2.职高美术类
考试时间安排与普高美术类相同。2016年1月8日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报到缴费,参加专业考试。
(三)服装类(职高)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静物素描80分(考试时量150分钟)、服装设计110分(考试时量180分钟)、服装纸样设计110分(考试时量150分钟)、服装工艺90分(考试时量120分钟),满分39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8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2016年1月9日至12日。考试所需绘画工具、剪裁工具等自备。
(四)服饰艺术与表演类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考试项目 |
分值 |
|
T台模特 |
平面模特 |
|
形体测量 |
120分 |
100分 |
上镜效果 |
40分 |
60分 |
T台表演和展示 |
100分 |
80分 |
知识问答和才艺 |
40分 |
6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到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报到缴费,1月4日至7日考试。考试所需CD音乐碟、道具等自备。
(五)编导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类别 |
考试环节 |
考试科目 |
分值 |
编 导 类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命题编写故事 |
120分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
面试 |
自我介绍 |
10分 |
|
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 |
40分 |
||
回答考官提问 |
30分 |
||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
笔试 |
普通话基础知识及其综合运用 |
50分 |
面试 |
形象气质与才艺展示 |
100分 |
|
语言能力与主持潜质 |
15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编导类和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考试在湖南师范大学统一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编导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8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当日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9日至12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2)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13日报到缴费,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娄底的考生统一在上午办理报到手续;衡阳、邵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永州、怀化、自治州的考生统一在下午办理报到手续。报到地点为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考试时间为1月14日至16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为16日上午8:30~9:30。
(六)表演类
1.考试项目及分值
身高与形象50分、专业技能220分、文艺常识3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至4日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1月5日至10日。
(七)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书法临摹120分、书法创作120分、国画6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9日到湖南第一师范学院(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报到缴费,1月10日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八)影视节目制作类、摄影摄像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科类 |
考试环节 |
考试科目 |
分值 |
影视节目制作类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命题写作 |
100分 |
电视画面组合 |
100分 |
||
电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
摄影摄像类 |
面试 |
自我介绍 |
10分 |
摄影作品分析 |
50分 |
||
回答考官提问 |
40分 |
||
笔试 |
综合知识及画面组合 |
100分 |
|
影视作品分析 |
100分 |
2.考试地点及时间安排
影视节目制作类和摄影摄像类专业考试在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153号)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影视节目制作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至4日报到缴费,考试(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2)摄影摄像类
考生凭《专业考试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于2016年1月3日至4日报到缴费,考试时间为1月6日至8日,其中笔试时间统一安排如下:
三、工作要求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考点要精心准备、周密部署,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确保组考工作顺利进行。
(一)切实加强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要成立专业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组考工作方案;要选聘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主考、监考及其他相关工作,有直系亲属参考或自2015年7月以来参与相关专业考试辅导班工作、担任辅导课教师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与组考相关的工作;要加强考试过程和评分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个考试环节按照规定执行到位;要加强考试服务工作,切实改善考试环境;要加强考试安全管理,加大考点装备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考试过程的各个环节中都能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确保考试过程不发生任何安全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考点高校为各艺术类应试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并对相关领导予以责任追究。
(二)切实加大对违规违纪现象的查处力度。要加强考生身份核查,杜绝代考、换卷等严重违规事件的发生;要加大考风考纪监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见附件1 )的规定做好对违规考生的处理,并在当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张榜公布考生违规事实公布栏(附件2);有关违规考生的记录表、名册(见附件3)、证据材料和公布栏缩印件,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天内报送我院监察与督查处。对于违规的考生、有关工作人员及高校考点,我院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我院将建立艺术类统考考点退出机制,凡存在工作人员严重违规、考试管理混乱等违规行为的高校考点,视情节严重,坚决取消该校下一年度的考点资格。
(三)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考试结束之后,各考点要及时向我院报送考试有关情况(含报到情况、组考情况)。各类专业考试成绩由考点(评卷点)将数据光盘(一式两份)于考试结束后两天内送达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