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考生报名
(一)符合我区普通高等学校本年度招生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艺术专长者均可报考,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文史、理工类考生,可兼报艺术类专业种类。
(二)艺术类专业种类分为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4类,2017年我区继续组织开考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不开考戏剧与影视学类的专业统考。
考生可参照《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附件1)选择本人报考的艺术专业科类。
(三)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在我区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不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的考生,一律不具有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和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录取资格。
报考我区未开考的戏剧与影视学类艺术专业的考生,须按此类参加我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后,持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报考院校组织的相关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
(四)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类、舞蹈学类和美术与设计学类的考生须参加我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才具备参加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单独组织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艺术专业考试的报考资格。
报考区外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是否需要再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由考生与院校联系。
报考区内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和所有高校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高职(专科)专业(除中央戏剧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教育部特别规定的艺术类高职专业) 的考生,不再参加院校组织的音乐学类、舞蹈学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的校考。
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目录内摄影、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美术与设计学类参加我区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对于招生院校提出书面申请将摄影、书法学专业按非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待的,宁夏教育考试院批准后招生院校可直接使用其校考成绩录取,考生可不参加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必须按此类报名);对于未提交申请的招生院校,摄影、书法学专业仍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对待,考生必须参加我区美术与设计学类的专业统考并合格,方具有参加招生院校摄影、书法学专业的录取资格。
(五)报名时间。艺术类专业统考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与普通高考同时进行,具体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至5日,逾期不予补报。
(六)报名办法。在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网上报名时,须填写兼报艺术并填写艺术类专业统考科类。2016年12月20日前,考生本人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系统打印本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
所有艺术类考生报名时应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核准的艺术类专业统考缴费标准缴纳报名考试费:音乐学类、舞蹈学类每人次160元,美术与设计学类每人次140元,报戏剧与影视学类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费20元。
(七)各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于2016年12月15日前完成兼报艺术专业考生的信息确认工作,以确保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顺利实施。
艺术类本科专业与艺术统考科类对应表(试行)
统考科类 |
艺术类本科专业 |
音乐学类 |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舞蹈学类 |
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 |
美术与设计学类 |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书法学、中国画、艺术与科技、动画 |
戏剧与影视学类 |
表演、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