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区 |
类 别 |
考 试 时 间 |
考 试 安 排 |
考试地点 |
拉
萨 |
美术与设计 学类 |
2016年12月25日 |
素描(09:30-12:30) |
西藏大学艺术学院(纳金校区) |
速写(13:00-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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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15: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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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学类 |
初试:12月25日-26日 |
09:30-13:30;14:3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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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12月27日-28日 |
笔试09:30-10:30;面试11:0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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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学类 |
初试:12月25日-26日 |
09:30-13:30;14:3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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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12月27日-28日 |
09:30-13:30;14:3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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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
都 |
美术与设计 学类 |
12月30日 |
素描(09:30-12:30) |
昌都市职业技术 学校 |
速写(13:00-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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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15: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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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 学类 |
初试:12月30日-31日 |
09:30-13:30;14:3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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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2017年1月1日 |
笔试09:30-10:30;面试11:0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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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 学类 |
初试:12月30日-31日 |
09:30-13:30;14:3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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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2017年1月1日 |
09:30-13:30;14:30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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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考生持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
考试内容及分值
类 别 |
科 目 |
分 值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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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与 设计 学类 |
素 描 |
100 |
统考本科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分别不低于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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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 写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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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 彩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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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类 |
初试 |
基本条件测试 |
合格、不合格 |
1)音乐学类和舞蹈学类专业加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经过初试选拔后进入复试(初试总分200分,120分以上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作为考生艺术加试最终成绩(总分200分)。
2)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考试大纲见附件2、3。 |
乐感测试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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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演唱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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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
基本乐理 |
50(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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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练耳 |
50(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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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演唱 |
50(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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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50(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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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类 |
初试 |
面试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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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测试 |
1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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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
艺术素养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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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能力 |
90 |
(1)美术与设计学类:考生自备2B、3B绘画铅笔、橡皮、美工刀、调色盒、水粉笔(5支,应大小不同)、水粉颜料(12色或24色,白色颜料可多备一支)、图钉或不干胶和小塑料盆等考试用具;
(2)音乐学类:考生应按考试科目自备音乐(光盘)、乐器(除钢琴外)、签字笔等考试用具;
(3)舞蹈学类:考生必须身着单薄舞蹈练功衣裤和舞蹈练功鞋,复试阶段可穿现代舞鞋。
(4)考生在报考时只能选择美术与设计学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中的一类报考,不能跨类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