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我校2014年度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全称
河南农业大学,国标代码10466。
第二章 学校办学地点及条件
学校建有郑州市文化路、龙子湖和许昌校区三个校区,占地面积近5000亩。图书馆藏书240多万册,建有两地三校区互联、全方位覆盖的信息网络环境以及数字化校园综合应用信息共享平台。培养层次涵盖普通专科生、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等各类人才。
第三章 学校办学性质及历史沿革
学校源自创办于1902年的河南大学堂,1912年改办为河南公立农业专门学校,历经国立中山大学农科、河南大学农学院、河南农学院等阶段,1984年12月更名为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9月成为农业部与地方政府共建的第一所省属农业高校。2012年11月成为国家林业局与省政府共建高校。2013年5月学校牵头的河南省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
第四章 学校办学力量及特点
第一条,学校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14人,教授、副教授590人,具有博士学位的506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38人,国家和省骨干教师62人;各类在校生34000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近2000人,全日制本专科生27300多人,各层次成人学历教育生5400多人。
第二条,学校现有农、工、理、经、管、法、文、医、教、艺等10大学科门类,设有20个学院,拥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级重点学科,16个一级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博士点,80个硕士点,3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4个本科专业(方向)。建有国家“2011计划”河南粮食作物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部共建小麦玉米作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玉米改良分中心等34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研究基地。
第三条,学校先后主持完成了小麦、玉米、烟草、能源、泡桐、畜牧、农业科技开发等重大科研项目。每年承担科研项目200多项,其中一半以上为国家和部委项目。近几年,学校先后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00多项,学校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泰国、荷兰等40多个国家的70余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开展有技术合作和学术交流。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一条,身体条件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第二条,所有专业实行志愿分数优先原则,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农林院校仍然执行对省内第一志愿考生(不含艺术、体育)加20分一次性投档的政策。外省则根据当地有关政策执行;
第三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一本专业且高考分数(原始分)高于当年一本线20分的考生,免除4年学费;
第四条,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二本专业且高考分数(原始分)高于当年二本线40分的考生,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保证专业志愿;
第五条,我校设立绍骙实验班。在园林专业(一本)、生物工程专业(一本)和能源与动力工程(一本)招生,实行本硕连读培养模式。学制六年。
第六条,我校环境设计专业录取专业课采用美术省统考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不得低于省定分数线,并以专业课成绩占60%,文化课成绩占40%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七条,我校表演(体育艺术)专业录取分三个方向,专业课分别采用体育舞蹈省统考、音乐省统考(仅限舞蹈方向)、空乘省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八条,我校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专业课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省定本科分数线,总成绩按文化课与专业课成绩加和方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男生身高要求170cm以上,女生要求160cm以上;
第九条,英语听力成绩将作为我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一条,普通本科专业理工类3700元/生·年,文史类3400元/生·年;普通专科专业理工类3600元/生·年,文史类3300元/生·年;
第二条,艺术类 5700元/生·年;
第三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本科学费为14000元/生·年;专科学费为12000元/生·年;
第四条,住宿费依据考生实际入住标准从400-1100元/年不等。
第七章 奖助学金等
第一条,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金额为1000-5000元/人不等;
第二条,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受奖学生达到在校学生总数30%左右;
第三条,困难学生可以按照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可享受在校期间免息等优惠政策;
第四条,学校设有多种单项奖学金;
第五条,学校设有几十种社会奖助学金,如黄奕聪奖学金、雏鹰助学金等;
第六条,学校针对困难学生设有勤工助学岗位。
第八章 毕业生就业
经过教育部严格评审,2011年,我校被授予全国就业50强高校。学校每年邀请1000多家用人单位来校举办毕业生供需会,毕业生具有就业面广、就业率高的优势,毕业生就业率位居省内高校前列。
第九章 附则
第一条,招生咨询电话为0371-63558015, 63558020, 63558060,63558062;通讯地址为郑州市文化路95号;邮编为450002;学校网址为http://www.henau.edu.cn;
第二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