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介绍:
集美大学美术学院座落于风景秀丽、蜚声海内外的厦门经济特区集美学村,其前身是著名爱国侨领陈嘉庚先生于1925年创办的集美师范艺术科。曾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其中包括前四川美院院长沈福文、前广州美院院长胡一川等著名美术教育家。近年来美术学院又从全国各地引进了一批优秀教师,他们在艺术创作和教学方面作出了突出成果。
美术学院现有教职工54人,其中专任教师41人,教师中教授7人,副教授11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6人,硕士学位的教师18人。学院现有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三个本科专业,下设绘画、艺术理论、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五个教研室和一个艺术研究所。
专业类别:
音乐学(师范类)、音乐表演、美术学(师范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
录取规则:
第一条 我校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文理兼招。专业考试成绩为福建省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预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退档,再报由省考试院匹配、确认录取结果。
第二条 我校综合分折算方法为:
(1)美术类专业
美术学:综合分=专业成绩*2.5*0.6+文化成绩*0.4
环境设计(景观设计方向):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2)音乐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综合分=专业成绩*2.5*0.7+文化成绩*0.3
第三条 若综合分相同,艺术(文)考生按照文化总分、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艺术(理)考生按照文化总分、数学、理综、语文、英语依次进行排序。
第四条 相关说明
上述第一条中的“文化考试”、第二条中的“文化成绩”以及第三条中的“文化总分”均为高考文考总分(含固定照顾加分)。
艺术类招生计划:
1、(1)2014年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2)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实行文理兼招。专业考试成绩为福建省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均达到福建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预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退档,再由省考试院匹配、确认录取结果。
2、面向省外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只招收艺术(文)考生(艺术不分文理的省份除外)。专业考试成绩为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省定控制线的进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文化总分、语文、文综、数学、英语依次进行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
对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