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院校简介:
艺术学院于2004年筹建并开始招收音乐学师范类本科生,2006年11月正式成立。经过八年的建设和发展,办学设施日趋完善,师资队伍日臻成熟。现有教职工41人,其中正高2人,副高4人,讲师17人,分别来自国内外各艺术院校,具有较高的艺术素质和丰富的教学经验。学科来源和年龄结构分布合理,有较好的教师梯队和发展潜力。
本院秉承“博学、明理、砺志、笃行”的校训,注重文化修养,突出艺术实践,立足闽南艺术文化,优化课程体系,强调以理念创新为核心,以素质培养为重点,以应用能力培养为主要内容,根据课程及教学内容要求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在教学中注重启发和引导,加强学生创新观念的培养,追求德艺双馨。教师发表论著、论文、作品、及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获得奖项以数百计,硕果累累、成绩斐然,做到了教学与科研双丰收。
现有音乐学(教师教育)、音乐学、美术学(教师教育)、公共艺术四个专业,下分钢琴教研室、声乐教研室、综合教研室、美术学教研室、公共艺术设计教研室。
专业介绍:
美术学(教师教育):本专业培养掌握美术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能适应中等或高等学校美术教育专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师资、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学制四年,可在3-6年内完成,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2017年起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民间美术、书法与篆刻、插画、漆画、装饰画、写意花鸟画、山水、工笔人物画、电脑绘画设计、装饰色彩等。
美术学:非师范,本专业培养以现代社会发展需要为依据,能在企事业、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等从事包装与广告设计、产品造型设计、展示设计、插画与书籍装帧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的设计与制作等教学与科研工作的,能够适应快速的社会发展需要,具备较强的创造能力和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学制四年,可在3-6年内完成,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色彩学、透视学、艺用解剖学、水彩画、设计基础、民间美术、书法与篆刻、插画、设计心理学、设计概论、制图3D等。
音乐学(教师教育):本专业培养较高的音乐素质、道德素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具备能在音乐方面从事教学科研和理论工作的教育专门人才,以及具备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社会文艺团体、宣传部门、文化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钢琴、声乐、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乐器演奏、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法。
主要实践教学:教育实习(含专业见习、艺术实践)、毕业论文(设计)、毕业音乐会
标准学制为四年,可在3-6年内完成,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2017年起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能够在社会文艺团体、各级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从事音乐教育或文艺工作。
音乐学:非师范,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和具有基本的音乐基础教育能力,能适应社会音乐文化市场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钢琴、声乐、乐器、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
主要实践教学:专业素质能力实践、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
标准学制为四年,可在3-6年内完成,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2017年起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本专业是培养具备系统扎实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高的演唱(奏)能力,能在专业艺术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目前艺术学院共有33名专任教师,其中高级职称占18%;讲师17名,占52%;硕士28名,占76%。平均年龄为36岁,中青年教师占85%。师资队伍老中青结合,年龄呈多层次的梯形结构。
在学力结构上,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国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上海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四川美术学院、福州大学等国内外各大名校,其毕业专业有:钢琴、声乐、音乐史概论、合唱指挥、作曲、艺术设计、美术史概论等专业。
师资队伍整体素质高,责任感强,专业配置、学缘结构合理,教师教学各有所长,在教学、科研、创作等领域均取得了丰硕成果。
录取规则:
第一条 艺术类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必须达到所在省该科类本科控制线。
第二条 学校面向福建省音乐、美术类专业的前20%投档序号根据福建省音乐、美术类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排序,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文科或理科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余80%投档序号根据剩余投档考生的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三条 福建省编导类考生按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
2.美术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
3.音乐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
福建省省内招生计划:
批次名称 | 科类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备注 |
艺术本科A批 | 艺术文史 | 音乐学(教师教育方向) | 40 | 师范类 |
艺术本科A批 | 艺术文史 | 美术学(教师教育方向) | 40 | 师范类 |
艺术本科A批 | 艺术文史 | 音乐学 | 10 | |
艺术本科A批 | 艺术文史 | 广播电视编导 | 30 | |
艺术本科A批 | 艺术文史 | 公共艺术 | 25 | |
艺术本科A批 | 艺术理工 | 音乐学(教师教育方向) | 10 | 师范类 |
艺术本科A批 | 艺术理工 | 美术学(教师教育方向) | 20 | 师范类 |
艺术本科A批 | 艺术理工 | 音乐学 | 6 | |
艺术本科A批 | 艺术理工 | 广播电视编导 | 14 | |
艺术本科A批 | 艺术理工 | 公共艺术 | 20 |
全国各省招生计划:
专业 | 合计 | 山 西 | 黑 龙 江 | 江 苏 | 江 西 | 湖 南 |
艺术合计 | 39 | 9 | 5 | 10 | 5 | 10 |
音乐学 | 14 | 4 | 5 | 5 | ||
公共艺术 | 15 | 5 | 5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