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3500多亩,风景优美,办学条件优良。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已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爱岗敬业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764名。
学校本部现有本科专业76个,本专科生25400多人,各类研究生6000多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校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含培育)3个、省特色重点学科9个、省级重点学科2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还拥有高校、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已形成了文、史、哲、理、工、教、经、法、管、农、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充分发挥地处海峡西岸经济区、毗邻台港澳、面向东南亚的区位优势,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目前已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等30多个国家,以及台港澳地区的100多所高校、科研机构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与台湾师范大学、世新大学等20所高校建立了实质性合作关系,有力地促进了闽台高校之间的密切联系。学校的海外华文教育已初具规模,迄今已向菲律宾、印度尼西亚、泰国、越南等国派出10批500多名志愿者。与菲律宾红奚礼示大学、印尼阿拉扎大学合作创办2所孔子学院、与美国波士顿文艺复兴特许公立学校合作创办孔子课堂。吴邦国、温家宝、李源潮等中央领导先后访问印尼阿拉扎大学孔子学院,对我校推广汉语教学、传播中华文化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福建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学校之一,学校高度重视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学习和成长,在运动训练、竞赛方面有着良好的传统和优良的条件。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省体育局共建福建师范大学男子排球队已进入全国甲级联赛行列。
体育科学学院负责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的专项训练、竞赛和日常管理。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训练、竞赛成果丰硕,整体实力已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现有专任教师101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38人;国际级裁判4人,国家级裁判12人。学院教学、训练条件优良,拥有设备先进的体育运动实验中心、多个标准塑胶田径场、功能齐全的综合体育馆及游泳池、篮球馆、排球馆、田径馆、体操馆、武术馆、羽毛球馆、足球场、网球场、健身中心等众多室内外运动场地,可满足各层次教学、训练、竞赛和科研的需要。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考生必须参加本人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