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凡符合我省《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6号)文件规定报名的艺术类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各专业的省级考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
报名时间:2014年1月11日—15日(分别按市报到)
报名考试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1号)
考生报到时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准考证》,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准考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1月12日开始(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
1.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朗读:(1)基本条件:发音器官无疾病,普通话,形体、形象、气质、身高(女160厘米以上,男170厘米以上);(2)新闻播读(现场抽题,限2分钟);(3)文学作品朗读(不同体裁的中外文学作品片段,字数300-400字,现场抽题限2分钟)。
2.即兴评述:现场抽题,准备5分钟,不得写成提纲或文稿,限3分钟;
3.才艺展示:限唱歌、舞蹈、曲艺、演奏类(除钢琴外,其它器乐自备),限3分钟;
4.自备文学作品朗读:限2分钟,体裁不限。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满分100分。基本条件与指定作品朗读占45%,即兴评述占35%,才艺展示、自备文学作品朗读各占10%。
专业考试成绩使用
凡省统考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严格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范围内自行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其它举办以上专业的院校均须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省属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职(专科)艺术专业使用,省外本科院校可直接使用,也可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
3.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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