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
凡符合我省《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晋招考高〔2013〕16号)文件规定报名的艺术类考生,均可参加艺术类各专业的省级考试。
考试
(一)美术
1.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美术专业准考证》于12月22日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及时间:
12月22日上午:色彩8:30—11:30
下午:素描14:30—17:00
速写17:00—17:30
各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满分为300分。
专业考试成绩使用
凡省统考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严格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范围内自行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其它举办以上专业的院校均须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省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成绩省属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职(专科)艺术专业使用,省外本科院校可直接使用,也可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于2014年3月底前完成。
3.考试所用画板、画具、马扎等用品考生自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