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2013年三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三亚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11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校考专业录取原则: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学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取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方能填报我校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录取原则:在考生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地省级招办规定分数线的前提下,如生源地有省级艺术类统考或联考的,录取时按照进档考生统考专业课成绩(将专业成绩按高考文化分分制换算成同一标准后)与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换算公式为:总分=专业课成绩×文化总分/专业总分+文化课成绩;

  若考生所在地没有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的,我校未组织校考的省市区,考生须取得所在地省级招办认可的其他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录取时按进档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更多关于海南院校的资讯请进入海南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