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凡2013年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时,在同一个分数段10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同时参考考生文化成绩并对外语成绩有单科要求;具体单科成绩要求根据当年报考我校考生的相应科目成绩确定。(若本年度教育部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新文件精神出台,我校将按教育部新文件精神执行)
来源:成都理工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10
录取规则
凡2013年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在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最低控制分数线后,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时,在同一个分数段10分以内,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综合情况决定录取;同时参考考生文化成绩并对外语成绩有单科要求;具体单科成绩要求根据当年报考我校考生的相应科目成绩确定。(若本年度教育部有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新文件精神出台,我校将按教育部新文件精神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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