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重庆邮电大学招生网

 关注官方QQ空间 +我要加关注

2012年重庆邮电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重庆邮电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10

  录取原则

  在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及文化成绩分别达到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该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的投档原则投档后,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 + 高考文化考试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美术类动画、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的总分【(专业考试总分÷专业考试满分× 100 )× 60% + (高考文化考试总分÷高考文化考试满分× 100 )× 40% 】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更多关于重庆院校的资讯请进入重庆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