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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哈尔滨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哈尔滨理工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09

  录取原则

  1、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录取时,在考生文化课成绩过省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艺术类专业术科测试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

  2、黑龙江省外艺术考生专业测试合格证按照招生计划的1:4的比例发放,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寄发成绩通知单,考生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hrbust.edu.cn

  查询成绩和合格信息;如有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专业合格证无法正常收到的情况发生。考生以我校招生网上查询成绩据为准。

  3、考生只能在生源地所在规定的考点报名、考试,不能跨省市报考。

  4、考生必须按各省要求参加联考,且考试成绩符合各省要求的考生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单独考试。

  5、专业课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只招文科艺术考生。

  6、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国语组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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