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音乐类、体育表演录取原则:凡符合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音乐艺术类投档条件,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原则:在政审、体检及文化、专业校考合格的情况下,根据所报志愿,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附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100×5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100×50%)
来源:江西师范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09
录取原则
音乐类、体育表演录取原则:凡符合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音乐艺术类投档条件,我校将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录取原则:在政审、体检及文化、专业校考合格的情况下,根据所报志愿,按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附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总分×100×50%+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100×50%)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内容运营部电话:010-570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