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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西藏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10

  录取原则

  考生须同时达到以下要求方可根据我校专业计划按照考生志愿和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

  专业加试成绩合格【美术学(教育方向)和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达到自治区划定的美术类专业加试统考合格分数线;其他专业取得《2013年西藏大学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

  ★ 绘画(藏族绘画方向)专业除达到自治区划定的美术类专业加试统考合格分数线外,藏画《白描》加试成绩也须合格,录取时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藏画《白描》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文化课成绩达到自治区划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为保证质量,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要求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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