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一)疆内考生必须取得喀什师范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
(二)我院将参照各省区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控制线划定我院文化分数控制线,并在文化分数控制线基础上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报考我院音乐学、美术学专业的山东、河南、甘肃考生必须参加本省招办统一组织的音乐学、美术学专业考试,取得统考合格证(或同等院校的校考合格证)者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我院不单独组织校考。
(四)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