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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宁夏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10

  录取办法

  (一)我校组织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成绩以校考成绩为准;未组织校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课成绩以省统考成绩为准。

  (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控制分数线,结合生源情况,确定我校录取文化课资格线,按专业课成绩排序录取。

  1.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2.各专业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分文理,不分专项(声乐/器乐)统一排序。

  3.结合考生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优先原则分配专业。

  4.专业课成绩相同的,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

  5.英语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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