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一、音乐学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分加上高考文化课总分所得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辽宁省使用统考成绩。
二、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
录取方法: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各省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文艺编导类别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320分(若各省最低控制线高于320分,以各省最低控制线为准),文艺编导类别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辽宁省使用统考成绩。
三、美术类专业
录取方法: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当年艺术类建档线,依据招生计划,按照专业考试分数×2.5+高考文化课总分所得的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外语成绩需达到合格线(视当年高考情况在录取时确定)。辽宁省使用统考成绩。点击查看:2013年辽宁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