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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长春工业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外省)

来源:长春工业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09

  录取原则

  校考合格(我校不组织校考的省份、须省统考合格),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分数情况下,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如下:

  美术类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60%+校考成绩总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总分+校考成绩总分。

  注:江苏省美术类专业校考满分为200分,其他省份校考满分均为400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各省校考满分均为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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