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学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调档,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计划数的150%。
2、学校按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和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相加所得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按3分“专业级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有专业缺额,学校将在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成绩总分×0.6
3、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总分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总分也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4、学校只招收全国统考外语科目是英语、日语、俄语的考生。
5、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和单科成绩限制。
6、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将对入学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有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即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查处,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