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2013年吉林建筑工程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吉林建筑工程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09

  录取办法

  1.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学、美术学专业录取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推荐查看:2013年吉林省美术统考合格线

  2.综合成绩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再相同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录取原则与考生本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原则相冲突,以考生本省(市、区)规定的原则录取。

更多关于吉林院校的资讯请进入吉林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