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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四川外语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来源:四川外语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04

  录取原则

  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控制线、校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合格的出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并着重参考英语和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校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50+校考成绩/2

  联考综合成绩=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50+联考成绩/联考成绩总分×50

  2.艺术类专业考生被录取后不能调换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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