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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电影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2-12-26

  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工作者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教育界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院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13年我院本科计划招生513名,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含华侨、港澳台地区),无分省计划。文理兼招,学制四年。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男生身高不低于1.72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摄影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4.8以上,新视力表);

  报考戏剧影视导演专业、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录音艺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摄影专业、动画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4.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5.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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