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类专业统考安排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300分。
笔试满分30分,其中:基本乐理10分、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练耳20分、考试形式为通过播放设备播放试题、笔试,定于2015年1月17日9:00-11:00进行。
面试满分270分,其中声乐或器乐240分、视唱30分,定于2015年1月14日-24日进行,其中,声乐考试演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考试形式为面试、现场演唱(从考生在考前填报的三首歌曲中随机抽取一首),考场提供钢琴,考生自带钢琴伴奏;器乐考试演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试形式为面试、现场演奏(从考生在考前填报的两首乐曲中随机抽取一首),考场提供钢琴,除钢琴和手风琴外,其他乐器种类考生可自带伴奏人员。声乐和器乐考试均不得使用音像制品,伴奏者须服从主考院校的相关管理。同一考生先进行声乐(或器乐)考试,后进行视唱,中间不间断,不更换评委。
音乐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考生)和内蒙古民族大学(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考生)进行。
相关链接:2015年内蒙古艺术类专业考试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