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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2014年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湖南工程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10-28

   三、录取规则

  报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凡我校组织了专业考试的省份,须参加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组织的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为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我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投放了美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目前投放计划而未组织校考的省份为广东省、湖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其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如生源所在省无明确规定,我校按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优惠分不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省级统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仍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专业可认省统考,招生录取按各省教育考试院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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