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省内考生录取规则
考生须参加四川省相应类别的专业统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四川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1、美术类: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3分,其余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1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编导类: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3、表演类、舞蹈类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我校不接收全省艺术、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名列同类专业前三名文化降分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