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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曲靖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

来源:曲靖师范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1-18

  录取原则

  1.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2.我校云南省校考专业,美术学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专业考试并获合格证的考生,播音与主持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录取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并获合格证和参加云南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校考并获合格证的考生。

  3.辽宁、吉林、广西、陕西、江苏、山东、江西、湖北、新疆九省校考专业只录取参加我校组织专业考试并获合格证的考生,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顺序上线考生,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的考生,如果第一顺序(第一志愿)没录满,依次按平行顺序(志愿)进行录取。

  4.各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定相应批次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2014年我校自主组织专业测试并按照十省2014年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为各专业所规定的测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详见各省招生部门发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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