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50%,专业课成绩占50%,相加后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设置省级统一联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必须根据其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在获得该省统一联考合格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我校本专业考试总成绩前2名,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要求)线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前2名,我校专业考试的专业总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北京语言大学艺术类(绘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语言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1-07
录取原则
文化课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50%,专业课成绩占50%,相加后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设置省级统一联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必须根据其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在获得该省统一联考合格资格后,方能被我校录取。我校本专业考试总成绩前2名,文化课总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要求)线者,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前2名,我校专业考试的专业总成绩达到我校规定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北京语言大学艺术类(绘画)专业招生简章
一、由于各方面情况的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意味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相关信息敬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二、本网注明来源为其他媒体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我们联系,内容运营部电话:010-5702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