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重庆大学招生网

 关注官方QQ空间 +我要加关注

2014年重庆大学艺术学院录取规则

来源:重庆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4-01-18

  录取原则

  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获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有省级统考要求的则需达到规定要求),其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相加而得的综合成绩排名,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成绩/300×100×60%+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总分×100×40%);对各省校考专业成绩前三名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者优先录取。

  舞蹈表演专业:录取前未作分省来源计划。获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有省级统考要求的则需达到规定要求),其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专业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分男女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前未作分省来源计划。获得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有省级统考要求的则需达到规定要求),其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相应专业文化控制线,第一志愿填报重庆大学相关专业,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德、智、体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重庆大学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更多关于重庆院校的资讯请进入重庆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