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报考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河南考生均须参加专业省统考,专业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按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所有在豫招生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专业省统考有关类别的成绩录取。其他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如专业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类别或有特殊培养要求的专业,学校可向我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我办同意后,学校可在专业省统考的基础上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
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均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划定各类专业的本、专科文化分数线和专业分数线。我办将于5月初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集中公布各类专业省统考合格线,并公示达到专业省统考合格线的考生名单,不再单独发放专业省统考合格证。
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要在报送招生来源计划时明确选择招生专业使用的专业省统考类别(从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服装模特类、空乘类、影视表演类、编导制作类、书法类、体育舞蹈类九个类别,选报其中一类),以便公布并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音乐类专业
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科目为专业主科(包括声乐、器乐、舞蹈,考生任选其一)、视唱、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各科满分分别为100分、40分、30分(音乐基础知识20分、听音记谱10分),总分为170分。音乐基础知识和听音记谱为笔试科目,两科合卷考试。笔试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招办所在地标准化考点,时间安排在201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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