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外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的省级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准。文化课考试成绩高于各省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专业课成绩占总分60%,文化课成绩占总分4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陕西省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或联考),专业课考试合格。以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准。表演、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等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省控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第二批本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