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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晋中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晋中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22

  录取规则

  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器乐类考生优先录取。

  报考书法学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投档线以上,按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

  美术类专业山西省投档原则为专业成绩超过省招考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10分以上,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投档,投档比例为1:1.2,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美术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山西省外考生在文化成绩投档线以上,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在文化成绩投档线以上,按照省统考专业成绩分小科类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时对英语单科成绩有一定的要求。其他专业根据当年生源情况决定是否提出单科成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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