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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黄冈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黄冈师范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10

  录取原则(广播编导、音乐、学前教育等、湖北省)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湖北省招办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原则(省外)

  专业、文化成绩均过线的考生,我校根据考生生源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依照我校录取原则从高到低录取。湖北省、湖南省考生按照本省招办有关艺术类录取政策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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