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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山东理工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10

  录取原则

  (一)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山东省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考生成绩(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统考合格)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投档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我校组织校考的使用校考成绩,其他的使用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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