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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延边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来源:延边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08

  录取原则

  1、我校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执行各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2、进入文化课投档分数线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吉林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执行吉林省统一录取原则即文化课成绩*60%+省统考专业成绩*100%。专业综合成绩同等分值时,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当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参考后续专业志愿录取,没有专业级差。

  5、吉林省、黑龙江、辽宁省的朝鲜族考生招生比例为总计划数的50%。

  6、其他按延边大学招生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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