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录取原则:
美术类:我校只承认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考生凡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成绩者,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音乐类: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凡达到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合格标准者,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者,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原则按专业成绩乘60%与文化课成绩乘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