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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规则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07

  录取规则:

  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在重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专业按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定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①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②相关成绩考虑数学、英语、语文成绩较好的考生。

  4、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5、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0%-105%。

  6、报考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的考生须在高考中加试英语口语。

  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8、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9、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

  10、浙江省普通类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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