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所在学院 |
专业名称 |
计划 |
学制 |
学科 |
录取原则 |
学费(元/人·学年) |
艺术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50 |
本科四年 |
文理 |
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
5700 |
环境设计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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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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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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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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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 |
工业设计 |
90 |
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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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
中外合作办学美术类 |
400 |
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
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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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摄像技术 |
140 |
专科三年 |
专业课省统考美术专业合格线,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13000 |
说明:我校美术类(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暂定专业为:环境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三个专业。我校2013年招生专业名称和招生计划以填报志愿时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