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条件
本专业招生范围内的考生,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凡考生所在省(市)设有“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统考科目,考生必须参加该科目的统考,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如果考生所在省(市)无“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科目统考,则考生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即可。
注:如果校考报名确认时考生未收到统考合格证,可先参加校考,在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的一周内(以邮戳为准),将统考合格证复印件(须考生所在校注明与原件相同,并加盖公章)寄到我校新闻与传播学院教科办;否则,不发给暨南大学《专业合格通知单》。
根据专业需要,对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气质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各部分没有任何外在缺陷;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2)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矫正视力达5.0以上。
2.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登录“暨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系统”(http://lxlz.jnu.cn/yszs/),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与报考信息。考生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信息后,直接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暨南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以及《暨南大学专业准考证》。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之前,考生应认真核对,一经确认提交,考生报名信息不再更改。因本人输入、确认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3年1月10日起开通。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凭打印好的《暨南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及《暨南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考点报名现场确认,交验报名材料,及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2)考点现场报名、确认:
因故没有提前在网上报名、确认的考生可在考点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考点现场上网报名、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时需交验的资料(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
①考生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身份证遗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高考准考证或高考报名证、艺术类专业课报考证等高考报名后省招办发的高考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③《暨南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以及《暨南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均需贴好本人一寸同底版近期免冠照片(打印、复印、数码合成照片无效);
④上述各项材料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后,招生工作人员需在考生《暨南大学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上加盖我校艺术类招生考试专用章,准考证方为有效。
(4)根据粤价函【2010】79号文的规定,制定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
初试235元/人(广州考点200元/人);
复试费另计100元/人(各地考点统一收费)。
3.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
考点 |
考试地点 |
现场报名 |
考试时间 |
考试语种 |
长沙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2013年1月24、25日 |
初试:2013年1月 26、27日 |
普通话 |
合肥 |
安徽省艺术职业学院 |
2013年1月30、31日 |
初试:2013年1月31日、2月 1日 |
普通话 |
北京 |
北京城市学院 |
2013年2月16、17、18、19日 |
初试:2013年2月17、18、19日 |
普通话 |
广州 |
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2013年2月23、24日 |
初试:2013年2月25、26日 |
普通话 |
初试:2013年2月28日 |
粤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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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专业招生范围内,考生只可任意选择其中一个考点参加报名与考试,不得重复报考,否则取消其所有考试成绩。 |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1.考试形式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初试全部结束后在考点和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和复试时间,取得复试资格者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在初试全部结束后进行。
考试形式为面试。初试及复试全程录像。
2.考试内容
(1)专业初试(准备时间为5分钟,考试时间为3分钟,满分300分):
①新闻稿件播读(1分钟),考生播读指定的新闻稿件;
②话题讲述(2分钟),根据题目所提供的词语,进行话题讲述。
(2)专业复试(准备时间为10分钟,考试时间为6分钟,满分300分):
①新闻评述(3分钟),考生对指定新闻材料发表评述;
②模拟现场报道(3分钟),考生根据所提供的文字材料,以出镜记者的身份进行模拟现场报道。
六、录取原则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依照考生专业校考复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4之内发放专业合格证。专业校考合格者由暨南大学寄发《专业合格通知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4月中旬后,考生可通过登录“暨南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成绩查询系统”(http://lxlz.jnu.cn/yszs/)查询专业复试成绩。
2.录取办法
(1)高考文化成绩要求:取得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的80%。
(2)录取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取得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其中1/2的招生计划,优先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按照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另外1/2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合成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高考合成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专业校考复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原则,择优录取。
(3)高考合成分公式:高考文化总分÷所在省份普通类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重点线)×100
七、学费
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学费为10000元/年(具体以广东省物价部门审核为准)。
八、联系方式
1.暨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5220130
传真:020-8522134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01号 邮编:510632
网址:http://zsb.jnu.edu.cn E-mail:ozsb@jnu.edu.cn
2.新闻与传播学院
报考咨询电话:13711432265
办公电话:020-85222631
网站:http://xwxy.jnu.edu.cn
地址:暨南大学校本部第一文科楼六楼、第二文科楼五楼
专业微博:http://weibo.com/2009jnuby (新浪微博“暨大播音”)
专业博客:http://blog.sina.com.cn/2009jnu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