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广东财经大学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是一所拥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科生23247人、专任教师1181人的省属重点建设院校,是广东和华南地区重要的经、管、法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2007年底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现有广州和三水两个校区,占地面积2380亩,校舍建筑面积71.9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166万元,图书馆藏书367万册(其中纸质图书234万册)。
学校有5个省级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6个硕士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硕士点32个)、4个专业硕士点、2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三大主体学科连续九年进入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广东商学院学报》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和全国百强社科学报。
学校现有5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省级重点专业1个。建成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经管类本科应用型人才实验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特色鲜明,2006年经济与管理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近五年学生在省级以上课外学术学术科技大赛中所获奖励达749项,其中国家级391项、省级358项。近10年本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稳居全省高校前茅,其中本科生连续十年保持在99%以上,研究生2012年达100%。建校以来,学校已为社会输送了5万多名高素质人才。
二、人文与传播学院概况
广东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设有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新闻学、编辑出版等传媒专业,在华南地区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部分教师均学成于中国传媒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英国利兹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科背景好,专业能力强,指导有方,师生融洽。
学校建有“传媒技术综合实验中心”,下设有三个媒体实验平台模块,即平面媒体实验平台、影视主持媒体实验平台、动画媒体实验平台。此外,为大力发展广播电视艺术专业教育,拥有实验教学场地面积800多平方米,各类实验教学设备800多万元,其中广播级虚拟演播厅已投入使用。目前,广东商学院已与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下属的广东电台、电视台、南方电视台以及部分地市级电台、电视台,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南方网,21.CN等当地主要媒体建立了较好的学习交流合作关系,为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践教学及实习就业平台。
三、招生专业简介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文化艺术修养,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系统掌握广播电视艺术学科的基本理论及前沿技术发展动态,掌握广播电视摄像、照明、美工、编导、节目策划及后期制作的专业知识,具备运用广播电视手段表达思想感情和分析批评影视作品的能力,能在影视业、音像业、广告业以及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影视制作、广告设计、新闻传播和公关宣传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文化艺术修养,能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和政策,了解广播电视艺术理论及前沿技术发展动态,既具有扎实的文化艺术素养,又具有较强口语表达能力,能在国内各级电台、电视台,影视演艺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广电新闻主播、节目主持人、音像产品创作、公关活动策划主持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广播电视编导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科类 |
文理兼招 |
文理兼招 |
招生计划 |
50 |
31 |
学制 |
4年本科 |
4年本科 |
五、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条件,考生报考专业如属生源地省份艺术类统考涉及专业,则考生必须参加对应科目的省统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报名考试。
2.根据专业需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者,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女性身高1.58米以上,男性身高1.68米以上(优秀考生的身高要求可适当放宽),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色弱、夜盲,矫正视力4.8以上。
六、报名办法与收费标准
1.考生须持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联考合格证报名(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同时备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一份(采用电子报名省份除外)。
2.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文件有关规定: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费标准如下:235元/人(广东省考生200元/人)。
七、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一)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考试采取一试,以笔试方式进行。
1.专业基础测试,40分钟,60分
2.影视作品分析,70分钟,120分
3.命题创作,70分钟,120分
招生省份 |
报名与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山西 |
山西师范大学 |
2013.1.18-19 |
2013.1.20 |
河南 |
郑州大学 |
2013.1.22-23 |
2013.1.24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学院 |
2013.1.26-27 |
2013.1.28 |
湖北 |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2013.1.26-27 |
2013.1.30 |
广东 |
广东商学院 |
2013.2.21-22 |
2013.2.23 |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考试采取一试,以面试方式进行。
1、自备稿件播读(70分)
2、模拟主持 (100分)
3、才艺展示 (60分)
4、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70分)
招生省份 |
报名与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山西 |
山西师范大学 |
2013.1.18-19 |
2013.1.19-21 |
河南 |
郑州大学 |
2013.1.22-23 |
2013.1.23-25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学院 |
2013.1.26-27 |
2013.1.27-29 |
湖北 |
湖北省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2013.1.26.-27 |
2013.1.30-31 |
广东 |
广东商学院 |
2013.2.21-22 |
2013.2.21-24 |
七、合格证发放及录取原则:
1.合格证发放
4月中旬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公示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发放合格证。
2.考试录取原则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校考专业成绩为生源所在省第一名、获得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有相应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将我校填报为本批次一志愿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外,我校原则上优先给予录取。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
邮 编:510320 网址:www.gdcc.edu.cn
联系方式:招生办公室 刘老师 020-84096844
咨询:钟老师(播音)18665028496 徐老师(编导) 13265184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