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南昌理工学院
二、学校性质:
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三、办学地址和办学条件:
南昌理工学院办学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大道901号
南昌理工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校园占地面积4600余亩,已建校舍119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65万册,各种教育资产总计达18亿,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76亿。现有在校生2万余人。
学校设有16个学院5个部9个基地,现有本科专业38个,专科专业62个。目前学校有一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二个省级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六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一个国家级实训基地,二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三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二个省级教学团队,二个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
多年来,学校秉承“科学、务实、厚德、创新”的校训,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赢得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我校被评为全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优秀高校,校党委被评为先进党组织;校团委荣获全省五四红旗团委,学校被评为省级优秀学院、“全国教育教学管理示范高校”、“中国十佳诚信民办高校”、“全国首批十所就业型重点大学”、“十大最受企业欢迎人才培养基地”、“全国创建‘平安校园’示范学校”、“中国十大名牌民办大学”、“中国百强高等院校”、“江西省教育系统‘规范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江西省教育系统‘提升质量年’活动先进单位”、连续四年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江西省安全文明校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连续几年中国民办大学综合评比大学排行榜中,学校名列排行榜前四,同时被评为“五星级”院校(全国四所,江西唯一一所)。
学校的办学成就,受到中央、省部领导的高度赞扬和社会的肯定。温家宝、陈至立 、吴仪、孟建柱、胡春华、苏荣、胡德平、周济、袁贵仁等领导先后视察过学校、对学校寄予厚望。时任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称赞学校“办学模式、专业设置有特色,培养的学生动手能力强,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高”。 国家教育部李卫红副部长莅校视察,称赞学校办学方向对头、宗旨正确、思路清晰、理念好、特色强、带头人好。江西省主管教育的朱虹副省长莅校视察,称赞学校有一个好的法人、有一个好的理念、有一支好的师资队伍、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学校发展得很好、很健康,为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具有较强实践动手能力的应用型人才,是全国民办高校的佼佼者,为江西创造了好的、新鲜的经验,值得总结和推广。
四、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
学校培养普通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学生。
五、招生对象及培养目标: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与锻炼。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业能力,比较系统的掌握本学科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较强能力和技术研发推广基本能力的高素质应用性专门人才,为国家振兴、民族兴旺、社会发展服务。
六、 招生专业: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1、 参加我校艺术专业考试的考生需符合下列条件方可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
(1) 总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
(2) 专业考试的单科成绩不能低于百分制的60分。
2、 录取原则:
(1) 艺术类专业均实行文理兼收,不限制那女比例;
(2) 外语语种限考英语,英语成绩在录取时将作为重要依据只之一;
(3) 思想品德考试和体检合格;
(4) 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制定规划的合格线且专业合格的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注:以上是我校艺术类考试设点注意事项,其他未设点省份均承认当地联考成绩。
3、成绩查询方式:参加我校举行专业考试考生成绩,将于每年4月份在南昌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若符合取得专业合格证条件的,我校将寄发专业合格证。
七、专业考试的组织
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组织。
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普通高校成立江西省2013年艺术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组考工作领导小组。各设区市招考委、教育局成立美术专业考试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省、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重要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力度,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八、专业考试
(一)考试对象: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文史、理工、“三校生”)须参加省统考,省统考成绩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相应专业的考试;网上报名时填报“特殊专业”(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的考生,不需参加省统考,直接参加外省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考试类别: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美术、音乐两大类。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分值、评分细则分别按《江西省2013年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和《江西省2013年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执行;考试大纲将在《高考天地》、江西教育网(www.jxedu.gov.cn)以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www.jxeea.cn)上公布。
(三)考试地点、时间:美术类专业考试在各设区市招考办指定考点进行,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音乐类专业考试全省统一集中在江西师范大学(青山湖校区)音乐学院进行,时间为2012年12月30日—2013年1月9日。
(四)考试要求:省统考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将组织有关专家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严格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
(五)评卷、评分:评卷、评分工作做到客观、公正、准确。评卷、评分教师严格按规定从信息库中随机抽取;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评阅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由5人以上组成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核查。
九、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文化统考(其中“三校生”考生参加“三校生”全省文化统考),文化考试在各县(区)文兼艺、体或理兼艺、体考场集中进行。单报本科兼艺术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单报高职(专科)兼艺术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和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本科兼报高职(专科)兼艺术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和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三校生”类考生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和计算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