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学院是重庆市教委批准的具有招收艺术特长生资格的学校。为促进我校文艺活动的开展,繁荣校园文化,根据重庆市教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招收项目和招生计划
西洋乐(钢琴、电子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单簧管、低音单簧管、双簧管、英国管、大管、萨克斯;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次中音号;竖琴、西洋打击乐等)。
特长生招生规模总量控制在市教委当年下达学校的原始普通本科在渝招生计划的0.5%以内,本项目具体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生源情况调节。
二、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重庆籍应届高中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艺术特长招生考试报名:
(一)参加教育部批准的具有艺术特长生招生资格的高校组织的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且经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公示者;
(二)高中阶段参加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市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表演类三人(含)以下项目获二等奖(含)以上,并在“重庆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网”公示者。
三、报名方式
考生可在本章程发布之日起至 2013年6月1日前,将《重庆市2013年市属普通高校特长生申报表》和《重庆科技学院2013年艺术特长生报名登记表》(登录重庆科技学院招生网 http://zjc.cqust.cn 下载),按要求如实填报并经所在中学签章后,连同身份证、学生证、有关获奖的等级证书、特长证书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直接到重庆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报名(双休日除外),也可邮寄报名(请在信封正面注明“艺术特长生报名材料”字样,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四、资格审核和专项测试
(一)测试时间:
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9:30
(二)测试报到时间:
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
(三)测试地点:重庆大学城重庆科技学院团委
(四)注意事项:
资格审核务必出示身份证、准考证、有关获奖的等级证书、特长证书原件,测试所需乐器和服装由考生自备。
五、组织机构和录取办法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领导负责,由校纪检监察、招办、团委、学生处、艺术系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2013年艺术特长生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织艺术特长生的资格审核以及专业测试,并提出初步拟选拔名单;
(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在初步拟选拔名单基础上,根据报名考生的专业考核成绩,结合学校校园艺术人才梯队建设的需要,研究决定最终选拔名单并在学校校园网进行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集中公示;
(三)经测试认定并公示合格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重庆市第二批本科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填报我校为第二批本科第一志愿,由我校增加计划,市教育考试院提高一个批次投档,我校在二本批次择优录取。
六、联系咨询办法
重庆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3-65022363 传真:023-65022365重庆科技学院团委办公室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023-65023991
通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重庆大学城
重庆科技学院团委办公室
邮 编: 401331
学校网址:http://www.cqust.cn
E-mail: twxxc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