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接到很多考生家长来电咨询我院录取情况,现就大家关心的问题汇总答复如下,供各位考生和家长参考。
一、中央美术学院是否与其它机构和个人合作进行招生?
答:我院从未与任何机构和个人合作进行招生活动,考生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如何填报高考志愿?
答:由于高考志愿填报工作是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因此,关于志愿填报的具体问题请考生咨询当地省、市招生办公室。
▲特别提醒,报考我院的考生,高考志愿中“专业志愿”填写顺序必须与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报名时的志愿顺序一致。
三、录取分数线发布时间?
我院2015年本科录取信息(含各专业文化课录取分数线及专业录取名次)将于7月5日左右在我院官网公布。
四、我院近年录取信息:
考生可参考我院历年录取信息进行志愿填报,录取信息可在我院官网--招生频道—本科栏目中查看,链接如下:
2014年录取信息:http://www.cafa.edu.cn/info/?c=802&N=7292
2013年录取信息:http://www.cafa.edu.cn/info/?c=802&N=6538
2012年录取信息:http://www.cafa.edu.cn/info/?c=802&N=5714
2011年录取信息:http://www.cafa.edu.cn/info/?c=802&N=4740
五、根据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的专业?
1、建筑学、美术学史论专业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录取。
▲按照专业课排名录取时,文化课成绩使用考生原始成绩,不再进行折算(江苏、新疆等艺术类考生满分不是750的省份除外)。
六、什么是兼报专业?
“兼报专业”是指在我院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时填报的第二、三志愿,即影像设计、空间设计、信息设计、产品设计、家居产品设计专业,我院在录取时,按照考生自己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一志愿不能被录取,将顺延到二、三志愿(兼报专业)录取。
七、按专业课成绩(排名)录取时对文化课的要求?
按专业课排名录取时,文化课设总分、语文、外语最低分数线,考生在达到我院设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排名从高到底录取。
八、文化课成绩如何折算?
1、按文化课录取时相对成绩折算:
相对成绩 =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所在省本科(文/ 理)一批线 ×100
2、按专业课排名时文化课成绩折算:
①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满分为750分,语文、英语满分为150分时不需要折算;
②考生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成绩满分不是750分,文化课成绩将折算后使用。例如:某省艺术类考生成绩满分为500分,其考生本人高考成绩为350分,折算后成绩为:350x750/500=525分。
九、城市设计学院和院本部有什么区别?
城市设计学院是中央美术学院现有的七个专业学院之一,除办学地点不在花家地校区,学生在校期间的教学培养、毕业要求、学位授予以及医疗待遇等方面均与其它专业学院相同。
十、入学后是否可以转专业?
原则上只能在本专业学院内部转专业,不能跨校区、跨专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