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规定
1.专业考试考点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时间
序号 |
考 点 |
考点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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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京 |
1.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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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沈阳 |
鲁迅美术学院附属中学 |
沈阳市东陵区望花中路146号 |
3 |
天津 |
天津美术学院美术高中 |
天津市河北区月纬路54号 |
4 |
郑州 |
郑州市第106中学(郑东新区校区) |
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 |
5 |
南京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 |
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832号 |
6 |
长沙 |
现场确认地点: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现场确认地点:长沙市韶山南路498号 |
7 |
广州 |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55号石牌校区 |
8 |
成都 |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
四川省成都市簇桥文盛路1号 |
网上报名日期 |
2015年1月5日10:00-2月15日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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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日期 |
2015年2月26日-27日,8: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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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日期 |
2015年3月1日(所有考点) |
注:
1. 北京、天津考点容量有限,报名额满即止,考生可以选择其他考点参加考试。
2. 对于江苏、河南、湖南、广东四省考生,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规定,须在省内考点参加考试。其他省份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
3. 特别说明:报考我校的湖南省考生无需在湖南省考试管理系统报名、交费,仍需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网上报名及交费,到现场参加现场确认。
4. 请考生自觉遵守以上规定,违者责任自负。
2.报名办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现场交费。
(1)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 (2015年1月5日10:00-2月15日24:00)
第一步: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oin-tsinghua.edu.cn),点击导航条上的“网上报名”,进入“本科招生报名系统”页面,进行注册;
第二步:注册成功后,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美术学院“申请报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
第三步:选择考区;
第四步:网上交费,报考费金额100元。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完成交费(银行卡种类参见交费信息网页提示);
第五步:打印《报名信息登记表》。
注:①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务必记住用户名及密码。如密码遗失可点击“忘记密码”,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从注册邮箱中取回用户名和密码。
②考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不具有考试资格。网上交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2)现场确认(2015年2月26日-27日8:00-18:00)
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交费的考生方能参加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到网上报名选定的考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参加电子照相,领取《准考证》。要求考生必须本人到场,不允许代办。身份证件要求统一使用二代身份证,未办理二代身份证的考生需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
交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①打印的《报名信息登记表》(A4纸打印);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粘贴在报名表背面);
③所在省高招办发放的《2015年艺术类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正面);
④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粘贴在报名表正面)。
注: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一经查出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及安排:
报考专业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试卷规格 |
考试用具 |
备 注 |
设计学类 |
色彩(命题创作) |
3小时 |
八开 |
水粉或水彩 |
专业考试期间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考试用具 (颜料、画笔、画板等)考生自备,考试纸张由我院统一提供。 |
素描(命题创作)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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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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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类 |
色彩(人物写生) |
3小时 |
四开 |
水粉或水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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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描(人物写生) |
3小时 |
黑色铅笔或炭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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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写(命题创作) |
1小时 |
2.考试要旨:
素描:旨在测试考生对造型的审美感受、观察方法、理解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
色彩:旨在测试考生对色彩基本知识的掌握程度、色彩感觉的敏锐程度、色彩关系的把握和 艺术表现能力。
速写:旨在测试考生对所表现对象的观察、概括和表达能力。
3. 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在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当年艺术类及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 为了保证评阅公平公正,专业考试结束后,各考区招生组将所有试卷全部带回,评判前所有试卷密封、考区打乱,分专业、分科目进行多轮评判。考生成绩与考区、考区人数及入围比例均无关。评阅过程中学校及学院纪检部门将对评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对于报考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的考生,专业单科成绩前3名,给予5分加分(可累计),并计入专业课总成绩。
6. 4月10日左右考生可登录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个人专业成绩。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网上打印《专业课考试合格证》。
7. 对于专业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两周内提出成绩复议申请,填写《成绩复议申请表》,学院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成绩复查。
录取原则
1.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专业课校考且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的情况下,我院将按照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按下列办法择优录取。
(1)设计学类
专业课成绩排名全国前35名的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即予录取;其他考生,单科成绩达到上述要求后,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综合成绩 = |
专业课成绩 |
×100 |
文化课成绩 |
×100 |
专业入围线 |
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 |
注:1.艺术类与普通文理类文化课满分值不同的省份,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按照相应比例折算。2.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
(2)美术学类
文化课相对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分数线(文理科统一划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
文化课相对成绩 = |
文化课成绩 |
×100 |
文化课成绩(所在省本科文科类一批线) |
注:文化课相对成绩为文化课成绩除以所在省本科(文/理科)一批线。
(3)艺术史论专业
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本科文史类一批线,再按照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
2. 关于设计学类及美术学类单科成绩规定
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语文和外语成绩均要求不低于90分(150分制);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语文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150分制)、外语成绩要求不低于70分(150分制)。特别的,单科成绩不过线且单科分差不超过5分的考生也可以报考,但须从文化课总成绩中减去一定分数后再参与排序,单科成绩每相差1分,文化课成绩(750分制)减去5分,以此类推,文化课成绩最多减50分。最终综合成绩及文化课成绩仍在录取线之上的予以录取。
注:单科满分值不为150分制或文化课满分值不为750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及文化课成绩所减分数按相应比例折算。
3. 各省录取比例
北京市考生录取人数占全国计划招生人数的15%左右;其他省考生统一排序择优录取,但每个省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我院计划招生人数的15%(艺术史论专业一个省录取人数不超过3人)。
4. 关于录取到各专业方向的原则
对于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达到录取标准的考生,我院还将根据考生选报的专业方向志愿,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到各专业方向(专业课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文化课相对成绩高的考生)。录取时,优先满足第一志愿,如不能被第一志愿录取,则依次在第二、三志愿中进行排序录取。三个志愿均不能被录取且服从调配的,将在本招生专业内进行调配;如不服从调配,将不予录取。
注:专业方向志愿以考生报名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时提交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为准。
5. 关于“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的规定
对于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设计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10或美术学类专业课全国排名前3的考生,文化课成绩未达到我院当年录取标准,我院对其“专业课成绩保留一年”,即第二年报考我院时,免考专业课(仍需参加省级美术专业统考),文化课成绩及语文、外语单科成绩达到我院该年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仍可被录取。
注:当年9月,考生本人向我院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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